鄭州市露天礦山2020年底前全麵建成綠色礦山
鄭州市政府印發《鄭州市露天礦山綜合整治三年行動計劃 (2018-2020年)》,對全市範圍內所有露天礦山開展整治工作,實現全市露天礦山開采秩序明顯規範,生態環境明顯改善。到2020年底,露天礦山全麵達到綠色礦山建設的標準。
鄭州市為大氣汙染防治重點地區,在原則上是禁止新建露天礦山。特別是省、市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內的區域,嚴禁新建露天礦山項目,已經開展的露天礦山項目要全麵退出。同時,各有關縣(市)區還要對第三輪礦產資源規劃中露天礦山開采區劃布局進行規劃和調整,明確禁止露天開采礦山的範圍。
對於非法露天開采礦山,含證照過期的礦山,按照“三不留”(1、不留人員、2、不留采礦設備3、不留建築物)的標準,由當地政府立即取締。對證照不齊全或證照齊全但在規定時限內整治不達標未通過驗收的礦山,由當地政府組織依法關閉,及時注銷或吊銷有關證照,並向社會公布。2020年10月底前完成關閉工作。
鄭州市為大氣汙染防治重點地區,在原則上是禁止新建露天礦山。特別是省、市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內的區域,嚴禁新建露天礦山項目,已經開展的露天礦山項目要全麵退出。同時,各有關縣(市)區還要對第三輪礦產資源規劃中露天礦山開采區劃布局進行規劃和調整,明確禁止露天開采礦山的範圍。
對於非法露天開采礦山,含證照過期的礦山,按照“三不留”(1、不留人員、2、不留采礦設備3、不留建築物)的標準,由當地政府立即取締。對證照不齊全或證照齊全但在規定時限內整治不達標未通過驗收的礦山,由當地政府組織依法關閉,及時注銷或吊銷有關證照,並向社會公布。2020年10月底前完成關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