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態環境責任需更多擔當
一個城市生態環境的好壞,與當地政府有著緊密聯係。因而,如何讓地方政府不辜負生態環境保護這個擔當,需要時刻提醒。
近日,生態環境部召開了2019年上半年環境空氣質量預警座談會。會上,生態環境部部長李幹傑指出,2018年以來各地區各部門統籌謀劃,狠抓落實,大氣汙染防治工作取得積極成效,但要清醒地認識到,今年以來,部分城市大氣汙染嚴重反彈,尤其是非重點區域問題凸顯,大氣汙染防治工作形勢依然十分嚴峻。
座談會上,生態環境部除了通報2019年上半年空氣質量改善目標進展情況之外,也對細顆粒物(PM2.5)濃度和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同比不降反升,改善幅度進度滯後的城市進行了預警提醒。
我國正處於經濟新常態時期,一些地方的經濟發展出現了增長空間有限甚至乏力的現象。因而,個別地方政府負責人存在讓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這座天平失去平衡的可能。對於這種現象,的確需要一種機製來預警,來提醒地方政府需要更好地擔當生態環境保護責任。
著名的環境“庫茲涅茨曲線”總結出了一個經典結論,地方政府在政績考核低水平時,環境汙染將隨著人均GDP增加而增加,當人均收入水平進一步增加時,環境汙染將出現下降趨勢,即環境汙染與人均收入水平呈倒U形關係。這是因為在經濟發展進入一個相對成熟的階段時,公眾對環境、教育、醫療和福利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投入到平衡經濟與環境汙染關係等事業中的財政也需相應增加。而我國已經走過了粗放型的發展時期,人們對於良好生態環境的訴求正日益變得強烈。
當然,“庫茲涅茨曲線”畢竟是經驗論,並非定律。對一個經濟發展水平參差不齊、信息技術發達、地域廣闊的國度而言,地方政府受到財政水平、思想認知等等因素的影響,對於生態環境的保護力度自然形成了客觀上的水平差異。也因此,即便是在相近甚至相同的地域、自然條件之下,也會出現空氣質量、水質的好壞之分。
但不可忽視的是,在一個城市的生態環境好壞結果形成之前,與政府行動的力度大小有著緊密聯係。這也正是中央政府從過去的以約談企業為主,轉變到以督查地方政府為主的意義所在。對於一個地方的生態環境考核,也從對地方政府官員的約談,到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乃至於終身追責,逐漸形成了一套係統性的行政問責機製。這是曆史性的進步,也是曆史發展的必然要求。而在這些問責的體係之外,形成一套有效的預警機製也就呼之欲出。因為,如何讓一個地方政府不辜負生態環境保護這個擔當,需要時刻提醒。(左生一)
來源:新京報